台调查组认定特侦组监听“立院”小总机非故意

2013年10月11日21:34  中国新闻网

  中新社台北10月11日电 (记者 陈立宇 冽玮)纷扰多日的台湾“高检署”特侦组监听“立法院”小总机事件,11日终于有了一个结果。

  台湾“法务部”当日下午举行“公布监听事件调查报告及行政究责处理”记者会,“政务次长”陈明堂表示,调查小组认定没有证据证明检察官故意监听“立法院”的小总机,且声请监听的程序没有违法。

  陈明堂指出,调查小组查证监听录得的21片光盘,证明特侦组监听的这个“立法院”小总机并没有录得任何通话内容。原因是执行监听挂线的“调查局”事先不知该电话是虚拟门号的节费电话,因此没有特殊监录设定,以致于无法成功执行监录。

  调查小组认定,特侦组虽有监听失误的疏失,但并非故意监听“立法院”小总机,并建议对“检察总长”黄世铭、特侦组组长杨荣宗、承办检察官郑深元3人追究行政责任。

  陈明堂表示,由于民间司改会将黄世铭等人是否涉及滥权监听等案,已请求检察官评鉴委员评鉴。因此“法务部”将会把黄世铭等3人涉及误为监听“立法院”小总机部分,送检评会并案处理。

  为以示公正,“法务部”日前成立的监听事件调查小组,由律师、学者、社会人士等11人组成。调查小组成立后从台北地方法院、特侦组、台北地检署调阅资料,同时约谈特侦组、“法务部”调查局及黄世铭等人。

  台湾“高检署”特侦组为侦办民进党“立委”柯建铭涉“关说”假释案,监听柯建铭的电话却因“立法院”的小总机也是十个号码,且被柯建铭的助理用过,误以为是私人手机而一起监听,事件被披露后引发轩然大波。

  “法务部”当日公布的监听事件调查报告还指出,全案肇因于检察官对节费电话的认知不足,过去也有13件类似错误的监听事件。(完)

(原标题:台调查组认定特侦组监听“立院”小总机非故意)

(编辑:SN08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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